新修改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(简称新《消法》)将正式施行。作为史上改动最大,权益保护最广的一部法律,它的颁布实施也开辟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时代。那么,新《消法》有哪些亮点?新《消法》对“霸王条款”、“三包制度”、“召回制度”等方面又有哪些更完善的规定?西安市消协秘书长李安邦详解新《消法》,以便广大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。
刚买了新房,就接到了装修公司的电话;还在影楼拍摄婚纱照时,婚庆公司的电话就打来;去饭店吃饭后发现收取“座位费”却投诉无门;网购的衣服不合适无法退货点了差评,却频繁被骚扰……这样的情形您可能都曾遇到。
随着新《消法》的到来,这些消费烦恼,不仅有望与消费者彻底告别,商家还有可能面临巨额处罚:泄漏个人信息将面临最高50万元罚款;消费欺诈将给出3倍赔偿;最高可判赔240万元……
亮点一
7天网购可无理由退货
新《消法》第25条第1款、第2款规定:经营者采用网络、电视、电话、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,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,且无需说明理由。
2013年淘宝“双十一”创下的促销历史新高达350亿元,但网购带来的质量投诉也随之增加。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,2013年全国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20454件,占销售服务投诉量的52.4%。由于旧《消法》出台时并没有网购这一商业模式,因而此次修订后特别增加此条款,以弥补法律上的不足。
对此,西安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安邦解释,按照国际惯例,七天在业内叫冷静期或反悔期,也就是说法律赋予消费者在适当期间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。由于网购“非现场性”的特点导致消费者和商家的信息极不对称,商家可能隐瞒了商品的负面信息,但由于无法直接接触商品,消费者可能被蒙在鼓里而遭受损失。新消法针对网购等远程购物方式赋予了消费者七天的反悔权,旨在促进买卖双方的平等地位。
李安邦特别强调,反悔权仅适用于网络等远程购物方式,另外反悔权的期限是七日内,且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,不在此列。
亮点二
维权纠纷举证责任倒置
新《消法》第23条第3款: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、计算机、电视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,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,发生争议的,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。
维权成本高是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最大的“拦路虎”,这当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“举证难”。根据《民法》及原《消法》中“谁主张谁举证”的民诉基本原则,一旦消费者要想证明某个商品存在瑕疵就必须拿出证据来,但因为不掌握相关技术等,消费者举证往往非常困难。
市民马先生的遭遇就非常典型,他因为某品牌电脑的质量问题与商家出现纠纷,他想通过法律解决,后来咨询发现“送检”的费用可以购买一台新电脑,只好作罢。此次新《消法》中将消费者“拿证据维权”转换为经营者“自证清白”,实行举证责任倒置,确解了消费者举证难问题。
西安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安邦提醒,该规则仅适用于机动车等耐用品和装饰装修等服务,且仅限于购买或者接受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,超过六个月后不再适用。